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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地产:下属公司涉约2.18亿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多项资产被冻结

作者:王之昀 | 查看PDF原文 2026-06-09 10:09

久期财经讯,6月8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方圆地产”)发布关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

一、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下属公司广州新市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市头公司”)收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传票,获悉某某建筑公司以与发行人关联公司广州新市头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案由对广州新市头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美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案号为(2026)穗海综调6295号,诉讼请求为:

1、判决原告支付工程款218,060,629.30元及利息;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进度款逾期付款违约金;

3、判决原告在被告未付工程款范围内,就案涉工程项目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决被告二新市头公司认缴但未实缴的注册资本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5、判决被告三在新市头公司认缴但未实缴的注册资本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该案尚在一审答辩期。

二、公司被冻结资产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被冻结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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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诉讼因双方结算过程中对结算金额存在争议,部分工程款未能及时支付。新市头公司属于公司重要子公司,原告申请冻结新市头公司财产22,372.54万元,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整体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多家下属子公司资产已被司法冻结,公司将及时对上述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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