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3家公司发行债券注册通知
久期财经讯,1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菏泽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券注册通知。
通知如下:
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公开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的申请》(苏筑富﹝2022﹞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不超过6亿元(其中品种一4亿元、品种二2亿元),所筹资金3.8亿元用于灌云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2.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二、本次债券发行应严格按照向我委指定的审核机构报送的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实施。
三、本次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
四、你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审核机构的督促检查。
五、本次债券发行后,你公司应做好债券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积极配合省级发展改革委做好存续期管理工作。如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我委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公告,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菏泽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菏城投呈﹝202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5亿元,所筹资金3亿元用于鄄城生物医药绿色智能产业园(二期)项目,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二、本次债券发行应严格按照向我委指定的审核机构报送的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实施。
三、本次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
四、你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审核机构的督促检查。
五、本次债券发行后,你公司应做好债券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积极配合省级发展改革委做好存续期管理工作。如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我委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公告,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发行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的请示》(晋路桥集团发﹝2022﹞15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不超过17.1亿元,所筹资金9.5亿元用于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工程,7.6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二、本次债券发行应严格按照向我委指定的审核机构报送的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实施。
三、本次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
四、你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审核机构的督促检查。
五、本次债券发行后,你公司应做好债券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积极配合省级发展改革委做好存续期管理工作。如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我委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公告,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