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企业控股(02048.HK):债务重组生效截止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久期财经讯,11月28日,易居(中国)企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易居企业控股”,02048.HK)发布有关计划裁决聆讯结果及计划生效日期及延长截止日期及预期重组生效日期的通知。
(1) 计划裁决聆讯结果及计划生效日期
本公司欣然宣佈:
(i) 根据于2023年11月23日(香港时间)举行的聆讯上作出的判令(「香港计划裁决令」),香港高等法院批准香港计划;
(ii) 根据于2023年11月24日(开曼群岛时间)举行的聆讯上作出的判令(「开曼裁决令」),开曼群岛大法院批准开曼计划;及
(iii) 所有计划条件已获达成且香港计划的计划生效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香港时间)及开曼计划的计划生效日期为2023年11月27日(开曼群岛时间)。因此,香港计划及开曼计划均已根据其条款生效。
(2) 延长截止日期及预期重组生效日期
如香港高等法院及开曼群岛大法院各自所述,且根据各重组支持协议(可换股债券)及重组支持协议,以及根据香港计划及开曼计划各自的第11.1条,本公司已行使其权利将截止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重组生效日期预期将于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发生,惟须待重组条件根据该等计划各自的条款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作实。
本公司认为将截止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乃属必要,以便完成供股,其时间表自于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6月19日的公告内首次公佈供股起已修订,乃由于与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接洽的流程比预期花费更长时间。诚如计划债权人将了解,供股所得款项须用于支付计划代价的现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