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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龙湖企业:“21龙湖01”及“21龙湖02”付息日为2024年1月8日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3-12-29 10:35

久期财经讯,12月29日,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龙湖企业”)发布关于“21龙湖01”2024年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以及“21龙湖02”2024年付息公告。

“21龙湖01”将于 2024 年 1 月 8 日支付自 2023 年 1 月 7日至 2024 年 1 月 6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及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资金。“21龙湖02”将于 2024 年 1 月 8 日支付自 2023 年 1 月 7日至 2024 年 1 月 6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21龙湖01”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3.95%,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1,000元,派发利息为39.50元(含税);“21龙湖02”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4.4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1,000元,派发利息为44.00元(含税)。

“21龙湖01”本息兑付日以及“21龙湖02”付息日为2024年1月8日(因2024年1月7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至2024年1月8日)。

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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