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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公司及关联公司被判偿还约25.67亿元,所有未结案件累计诉讼金额已超净资产百分之十

作者:林妍 | 查看PDF原文 2024-01-18 09:58

久期财经讯,1月18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禾集团”/“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法院的关于2022沪74民初2888号案件民事判决书,上述案件涉及公司与机构的金融借款纠纷,原告为东方资产上海市分公司,被告为泰禾集团在内的14家公司及黄其森。法院判决被告偿还本金17.65亿元及重组收益8.02亿元,并支付律师费30万元。原告有权就被告厦门泰禾、北京泰禾、福州泰禾新世界的抵押资产行使抵押权、资产优先受偿权。泰禾投资、黄其森等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公司所有未结案件的累计诉讼金额已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截至12月28日,除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外,公司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新增非重大案件155起,涉案金额共计13065万元。其中,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共计涉案金额13065万元。公司作为原告案件共计涉案金额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上述案件为金融借款纠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上述案件目前为一审判决阶段,未进入执行阶段,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准确估计其财务影响金额。其他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因多为刚立案案件,不确定性较高。且涉案金额相对较小,截止本披露日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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