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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龙湖企业:“21龙湖03”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为3.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5月21日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4-04-02 11:03

久期财经讯,4月2日,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龙湖企业”)发布关于“21龙湖03”票面利率不调整以及“21龙湖03”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不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5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根据《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9日。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4年5月21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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