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相关法院就民生证券股权拍卖剩余款项作出案款分配方案,公司已清偿债权人部分债务
久期财经讯,5月29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泛海控股”)发布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拍卖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案件背景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海控股”)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与烟台山高弘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债权人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山高”)发生合同纠纷,烟台山高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烟台山高因此合同纠纷将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司”)诉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
前期济南中院在诉讼过程中对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350,000万股股份进行了冻结。2023年2月2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和《拍卖通知》,济南中院拟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泛海控股持有的民生证券347,066.67万股股权。
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结案通知书》,济南中院已就民生证券股权拍卖款项依照执行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剩余变价款2,442,103,646.51元移交给因其他案件轮候查封的北京金融法院,由北京金融法院依法处理。
二、最新进展
根据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案款分配方案》,对于上述民生证券股权拍卖剩余变价款,优先扣除相关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等费用共计439,989元,剩余金额按照被拍卖股权的查封顺序向普通债权人进行分配,同一查封顺位的按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为:(1)清偿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北京金融法院确认的债权共计268,458,090.29元:(2)清偿杨延良经上海仲裁委员会确认的债权 55,955,374.17元:(3)清偿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经北京金融法院确认的债权共计2,117,250,193.05元。
2024年5月28日,经北京金融法院告知,北京金融法院已对上述款项进行了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有关民生证券股权拍卖剩余变价款具体分配情况的相关法律文书,具体分配情况以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为准。
根据上述民生证券股权拍卖剩余变价款的分配情况,公司已清偿了对上述债权人的部分债务,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化解当前面临的债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