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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将积极与内地商讨为“南向通”适度扩容,争取财政部增加在港发行国债规模和频率

作者:林妍 2024-10-16 13:47

久期财经讯,10月16日,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上午向立法会发表《行政长官2024年施政报告》。该施政报告中指出,将深化「互联互通」,丰富离岸人民币业务。

原文部分内容如下:

深化「互联互通」 丰富离岸人民币业务

34. 我们会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强化全球最大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助力人民币国际化。主要措施包括持续提升基础建设,升级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以便利国际投资者以不同币种结算各类资产;提升固定收益市场的基建,例如为人民币计价的回购交易建立中央清算系统,使在港发行的国债于离岸市场成为更受欢迎的抵押品;及继续研究优化「跨境理财通」。

35. 我们也致力增加离岸人民币流动性,善用特区与国家的货币互换协议,让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更好支持香港经贸发展;提升香港人民币即时支付清算系统夜间跨境服务能力,便利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全球结算;探讨提供更多元化的离岸人民币融资渠道。

36. 会提供更多以人民币计价的投资产品:

(i)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会鼓励更多上市公司增加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扩大人民币股票范围;

(ii)扩大人民币债券发行,支持更多绿色和可持续离岸人民币债券在港发行;

(iii)争取国家财政部增加在港发行国债的规模和频率,以及尽快在香港推出离岸国债期货;及

(iv)积极与内地商讨为「债券通」(南向通)适度扩容,包括扩大合资格境内投资者范围,例如纳入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丰富离岸投资者投资在岸债券的流动性管理相关配套,积极研究、适时推出以在岸人民币债券做回购和抵押品等各种产品和安排。

进一步强化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地位

38. 香港有2700间单一家族办公室,有业界预计香港将在2028年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跨境财富管理中心。我们会全力推动更多环球资金在港管理,包括促进私募基金透过港交所开拓新销售渠道,以及:

(i)「一带一路」主权基金合作——争取与中东等地区的大型主权基金合作,共同出资成立基金,投资内地及其他地区的资产;

(ii)优化「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即日起,容许投资住宅物业,该物业成交价须为5,000万元或以上,投资于房地产获计算入投资总额上限为1,000万元。另外,明年3月1日起,透过申请人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的投资可计入合资格投资金额内;及

(iii)扩大税务宽减适用范围——政府将谘询业界,增加基金及单一家族办公室享有税务宽减的合资格交易种类。

积极拓展市场 深化海外网络

39. 我们会继续积极拓展和深化海外网络,包括与中东、东盟地区的金融合作,举办更多国际金融盛事,并在金融领域上寻求进一步与伊斯兰市场合作。

进一步优化证券市场

40. 措施包括:

(i)开拓海外新资金——落实追踪香港股票指数的交易所买卖基金(ETF)在中东上市,吸纳当地资金配置港股;

(ii)争取企业上市——善用与内地市场「互联互通」的优势,吸引国际企业来港上市,同时推动内地大型企业赴港上市,争取短期内实现更多标志性的公开招股(IPO);

(iii)优化上市审批——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和港交所将公布进一步优化上市批核流程的具体措施,令上市申请审批时间更有确定性;及

(iv)提升市场效率——证监会和港交所会提升市场效率及降低交易成本,包括检视保证金的存入安排、优化保证金和抵押品要求等。

构建金融科技创新生态圈

99. 政府会继续推动央行数码货币、移动支付、虚拟银行、虚拟保险及虚拟资产交易等创新金融服务。财库局会发表政策宣言,阐述对金融市场应用人工智能的政策立场和方针。其他措施包括:

(i)推动以央行数码货币(CBDC)跨境支付应用——金管局正积极在「多种央行数码货币跨境网络」(mBridge)上,测试和探索更多与跨境贸易结算相关的技术解决方案及场景,并扩大公私营机构的参与度;

(ii)完善虚拟资产交易规管——财库局会就虚拟资产场外交易的规管完成第二轮谘询,并提交规管虚拟资产托管服务提供者的拟议发牌制度;

(iii)推动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及数码货币生态系统——金管局正推动「Ensemble」金融市场基建项目,探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应用,及利用数码货币进行银行同业结算,促进相关资产交易的发展。另外,金管局亦透过「稳定币发行人沙盒」让潜在发行人测试业务计划和应用场景,并联同财库局今年内提交条例草案,规管法币稳定币发行人;及

(iv)推动数码证券市场发展——金管局即将推出「数码债券资助计划」,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及发行人在资本市场交易中采用代币化技术。

放宽物业按揭贷款成数上限

170. 考虑到最新经济及金融环境,在继续维持银行体系稳定的前提下,金管局将放宽住宅物业的按揭贷款条件,不论物业价值、是否自用或公司持有以及买家是否「首置」,按揭成数上限一律调整至七成,供款与入息比率上限一律调整为五成。至于非住宅物业,有关按揭成数上限及供款与入息比率上限亦会调整至同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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