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600340.SH):开展偿债信托受益权份额领受工作
久期财经讯,11月5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幸福”,600340.SH)发布关于开展偿债信托受益权份额领受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推进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债务重组计划》,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信息咨询”)作为委托人和初始受益人,以固安信息咨询持有的誉诺金(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诺金”)价值为100万元的100%股权以及固安信息咨询持有的对誉诺金及其下属11家标的项目公司合计255.84亿元的债权设立自益型财产权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并拟以该信托计划受益权份额抵偿“兑抵接”类金融债权人合计不超过240.01亿元金融债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本次信托抵债已具备与债权人签署转让协议或办理转让手续的条件。公司特此通过本公告方式,书面通知公司债券的全体持有人:
1、根据《建信信托-彩凤1号财产权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的规定,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过程中,因债权人属于持有境内发行债券原因的,华夏幸福指定誉诺来(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为保管债权人相应抵债信托受益权份额,待受益人具备领受条件时由誉诺来(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交付予具体受益人。
2、根据《债券债务重组方案》及《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恳请债权人(包括债权人指定主体)及时与华夏幸福及固安信息咨询接洽沟通信托受益权受领,配合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签署及转让相关手续。如债权人或债权人指定主体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本书面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办理完毕转让协议或相关手续的,华夏幸福将按照《债券债务重组方案》的相关约定执行信托抵债相关事宜(即,自本书面通知发出届满1个月之日起,视为华夏幸福已实施完毕本通知项下与债权人的信托抵债交易,债权人所持债券本金兑付金额的16.7%视为已通过信托抵债方式清偿完毕,公司将指定誉诺来(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为保管归属于债权人的偿债信托份额并持续配合债权人完成信托受益权份额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