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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龙湖企业:“20龙湖04”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3月4日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5-01-09 11:44

久期财经讯,1月9日,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龙湖企业”)发布关于2020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20龙湖04”)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根据《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2020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2020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撤销回售业务。

回售登记期: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6日。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5年3月4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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