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光集团(03380.HK):于今日与债权人小组订立整体债权人支持协议
久期财经讯,1月10日,龙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龙光集团”,03380.HK)发布整体债务重组的最新进展,兹涉及与债权人小组订立整体债权人支持协议及邀请其他境外债权人加入整体债权人支持协议。
1. 订立整体CSA
本公司欣然宣佈,本公司与现有票据持有人组成的债权人小组(「债权人小组」)已就整体重组方案达成一致,并且订立了(就债权人小组而言,作为「初始同意债权人」)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的债权人支持协议(「整体CSA」)。这代表了本公司整体债务重组的重要里程碑。
支持整体重组方案的境外债权人现可作为「同意债权人」加入整体CSA。
有关整体重组方案之主要条款,请参阅附件。
2. 整体CSA的主要承诺
整体CSA为实施整体重组方案的基础。
根据整体CSA条款:
(a) 本公司为各同意债权人的利益承诺(其中包括):
(i) 合理情况下尽力按照预计的方式及实质上与整体CSA及条款所载相同之条款及条件实施整体重组方案;及
(ii) 合理情况下尽力促使重组生效日期于整体CSA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发生。
(b) 各同意债权人为本公司的利益承诺(其中包括):
(i) 合理情况下尽力支持、促进、完成、实施或以其他方式促成整体重组方案生效,包括(其中包括)在其可控範围内採取一切必要或适当的有关行动及其他步骤,以投票赞成(A)该计划及╱或(B)任何其他重组程序(在各情况下,视其适用而定);
(ii) 不采取、开始或继续任何强制执行行动,不指示或鼓励任何其他人士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不投票赞成或允许其委任的任何受委代表投票赞成任何强制执行行动,而有关强制执行行动会延迟该计划及╱或任何其他重组程序的生效日期或干扰重组、该计划或任何其他重组程序或据此拟进行交易的实施;
(iii) 不质疑或反对或支持质疑或反对重组、该计划及任何其他重组程序的任何条款或就此向任何法院提出的任何申请,或不以其他方式开展任何程序以反对或更改本公司或任何境外债务的债务人就批准、确认或认可重组、该计划及╱或任何其他重组程序而提交的任何重组文件;及
(iv) 应本公司的要求,商业上合理的情况下向本公司提供支持及协助,以防止本公司或任何境外债务的债务人发生任何破产清算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交任何证据,以支持本公司或任何境外债务的债务人反对债权人寻求开展或继续破产清算程序。
3. 整体CSA费用
整体CSA费用分两级:(i)早鸟CSA费用,支付予在早鸟CSA费用截止日期(目前安排在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时正(香港时间))前已签署或加入整体CSA的境外债权人(为免生疑问,包括上述初始同意债权人);及(ii)一般CSA费用,支付予在早鸟CSA费用截止日期后,但在一般CSA费用截止日期(目前安排在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时正(香港时间))前加入整体CSA的境外债权人。
为免生疑问,同意债权人可收取早鸟CSA费用或一般CSA费用,但不可同时收取两者。
早鸟CSA费用
本公司须在整体CSA条款的规限下,在重组生效日期或之前,向各同意债权人
支付或促使支付金额相当于有关同意债权人持有的境外债务本金总额的0.125%的早鸟CSA费用。
一般CSA费用
本公司须在整体CSA条款的规限下,在重组生效日期或之前,向各同意债权人支付或促使支付金额相当于有关同意债权人持有的境外债务本金总额的0.05%
的一般CSA费用。
早鸟CSA费用及一般CSA费用的条款载于整体CSA,并受其条款及条件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