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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16东旭光电MTN001A”等三只票据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后续进展公告

作者:梁嘉雯 | 查看PDF原文 2025-01-27 11:31

久期财经讯, 1月26日,主承销商中信银行发布商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后续进展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1A,债券代码:101659065)、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1B,债券代码:101659066)以及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2,债券代码:101659069)截至到期付息日日终,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上述债券均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发行人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债权人委员会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旭集团金融债务重组方案》(以下简称“《债务重组方案》”)

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主承销商督促发行人持续开展与持有人的沟通及重组协议签署工作,目前发行人已经与部分持有人完成重组合同签署,也不断与未签约机构达成落实重组协议的共识,同时,密切跟进持有人变更情况,与新的持有人建立联系。中信银行及中信建投将继续督促发行人与其他持有人沟通协商,进一步落实重组协议签署。

东旭光电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追讨占用资金的监管关注函》(冀证监函〔2024〕547 号)、《关于采取务实举措加快偿还占用资金的监管关注函》(冀证监函〔2024〕548 号)。河北证监局对东旭集团资金占用事项整改情况予以关注,要求东旭光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追讨占用资金,要求东旭集团采取务实举措加快偿还占用资金,并于 2025 年 1 月 5 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 94.32 亿元,现金还款总计 16,282 万元。为妥善解决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东旭光电资金问题,公司与东旭集团共同研判方案,按照监管部门的指示、指导及监管措施等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现状和未来产业发展战略,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正在推进确定具有可行性的资金占用专项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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