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地产(01238.HK)附属宝龙维京被提出清盘申请
宝龙地产(01238)公布,于2025年3月7日,该公司获悉,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宝龙地产(维京)控股有限公司(宝龙维京)于维京群岛高等法院(商事法庭)的东加勒比最高法院被提出清盘申请。清盘申请由(1)Oasis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代表Oasis Investments II Master Fund Limited、(2)AM Asia Strategies Master Fund LP及(3)PAG-PAsia Fund L.P.(透过其普通合伙人PAG-P Management Limited行事)(统称为“申请人”)作出,内容有关未偿还公司所发行及由(其中包括)宝龙维京所担保的于2024年8月10日到期年息6.25%本金总额5亿美元的优先票据(ISIN编码:XS2213954766,通用代码:221395476),就此申请人声称合共持有未偿还本金额中的约1.99亿美元。清盘申请的聆讯定于2025年4月28日举行。
清盘申请的提出不代表已按申请成功对宝龙维京进行清盘,而截至本公布日期,维京法庭并无颁布清盘令以将宝龙维京清盘。公司不认为清盘申请会对公司于此阶段的营运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正在与申请人积极沟通,务求在对其他债权人公平的原则下,与申请人协商达成有效的解决方案(包括努力促使清盘申请尽快被撤回或驳回)。公司董事会认为清盘申请并不代表其他持份者的利益,并可能损害公司和其他持份者的价值。因此,公司将寻求法律措施以坚决反对清盘申请,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利。
公司重申其决心及承诺,将寻求确保集团可持续经营且维护所有持份者利益的整体解决方案。该公司、其财务顾问安迈融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法律顾问盛德律师事务所将与公司债权人合作,进一步探讨寻求全面解决当前流动资金问题的所有可行方案,以期尽快与境外债权人达成协议。该公司期待与境外债权人持续开展合作,呼吁债权人给予公司耐心、理解及支持,使得公司及其顾问有时间为所有持份者制定最务实及最佳的债务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