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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000656.SZ):法院受理子公司与工行南宁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约6.64亿元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5-03-10 11:29

久期财经讯,3月7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科股份”,000656.SZ)发布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的《应诉通知书》,获悉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南宁分行”)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市新晟金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新晟金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被南宁中院受理。

原告工行南宁分行与被告南宁新晟金泓签订了《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原告已根据贷款合同向被告发放11笔贷款,共计6亿元。为担保该笔贷款,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补充协议》,被告以其持有的部分不动产为贷款项下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对应的抵押登记手续。

截至起诉前,被告尚欠原告贷款本金余额约5.87亿元,利息、罚息及复利约0.77亿元,上述金额合计约6.64亿元(暂计至2025年2月5日)。

上述贷款到期日均为2025年1月29日,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案件已经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告事项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影响尚不确定。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则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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