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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能源(02688.HK)获控股股东新奥股份(600803.SH)溢价约34.57%提私有化 3月27日复牌

作者:港股公告速递 2025-03-26 18:10

新奥能源(02688)及要约人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布,于2025年3月18日,要约人(新奥股份(600803.SH)的全资附属公司)要求新奥能源董事会在达成先决条件的情况下就建议根据公司法第86条通过协议安排的方式将新奥能源私有化向计划股东提呈建议。

待先决条件达成后,要约人将作出建议。于条件达成及计划生效后,所有计划股份将予注销,而于计划记录日期名列新奥能源股东名册的计划股东将有权自新奥股份收取(就新奥股份H股而言)及自要约人收取(就现金代价而言):就已注销的每股计划股份2.9427股新奥股份H股及现金代价24.50港元

注销代价较于最后未受干扰日新奥能源股份在香港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54.20 港元溢价约47.60%、较于最后交易日新奥能源股份在香港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59.45港元溢价约34.57%及较截至最后未受干扰日(包括该日)止前30个交易日的新奥能源股份平均收市价每股约52.92港元溢价约51.18%。

新奥股份计划通过本次交易进一步与新奥能源整合,构建一体化天然气产业智能生态运营商,并实现在香港市场的介绍上市,以进一步释放业务增长潜力,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新奥股份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奥股份集团将为计划股东提供极具吸引力的投资机遇。新奥股份董事会认为,私有化完成后,计划股东不仅能够继续投资拥有一系列竞争优势且充分享受全球化能源转型红利的新奥能源(作为经扩大新奥股份集团的一部分),亦能分享在新奥股份与新奥能源进一步整合后可能实现的潜在协同效应及业务增长潜力。

新奥股份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通过全产业链整合、全球化扩张及治理优化,为股东创造实时现金价值与长期增长潜力。经扩大新奥股份集团将立足智能能源生态,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领军企业。

新奥能源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自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起恢复新奥能源股份及新奥能源票据在香港联交所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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