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度(01361.HK):执行董事设立家族信托规划财富传承
361度(01361)公布,公司已获丁伍号先生、丁辉煌先生、丁辉荣先生及王加碧先生(均为执行董事)知会有关股权变动,旨在为家族成员设立家族信托,作为家族继任及财富管理计划用途。
紧接股权变动前,丁伍号先生、丁辉煌先生、丁辉荣先生、王加碧先生、丁建通先生及王加琛先生分别通过丁氏国际、铭榕国际、辉荣国际、佳伟国际、建通投资及佳琛国际,间接持有361度国际有限公司不同比例的股份,持股比例合计约65.60%。
于2025年4月25日,丁伍号先生、丁辉煌先生、丁辉荣先生、王加碧先生、丁建通先生及王加琛先生各自成立家族信托,分别为The DWH Trust、The DHH Trust、The DHR Trust、The WJB Trust、The DJT Trust及The WJC Trust,据此:
(1)于2025年4月17日及2025年4月22日,就各家族信托用途于英属处女群岛成立有关公司,即DWH、DHH、DHR、WJB、DJT及WJC,而该等英属处女群岛公司均由该受托人全资拥有;
(2)于2025年4月25日,丁伍号先生、丁辉煌先生、丁辉荣先生、王加碧先生、丁建通先生及王加琛先生分别将其各自于丁氏国际、铭榕国际、辉荣国际、佳伟国际、建通投资及佳琛国际100%股份的法定及实益权益以餽赠方式转让予该受托人;
(3)于2025年4月25日,于上述转让后,该受托人以注资方式将其于丁氏国际、铭榕国际、辉荣国际、佳伟国际、建通投资及佳琛国际各自的100%股份分别转让予DWH、DHH、DHR、WJB、DJT及WJC。
由于股权变动,该受托人透过其于丁氏国际、铭榕国际、辉荣国际、佳伟国际、建通投资及佳琛国际各自100%的间接股权持有的公司的权益由零增至共计约65.60%;该受托人透过其于丁氏国际、铭榕国际、辉荣国际、佳伟国际、建通投资及佳琛国际各自100%的间接股权于公司并无投票权;及丁伍号先生、丁辉煌先生、丁辉荣先生、王加碧先生、丁建通先生及王加琛先生各自仍分别为丁氏国际、铭榕国际、辉荣国际、佳伟国际、建通投资及佳琛国际的董事,且彼等各自能够直接透过丁氏国际、铭榕国际、辉荣国际、佳伟国际、建通投资及佳琛国际分别行使彼等于公司的投票权。
由于该受托人透过其于丁氏国际、铭榕国际、辉荣国际、佳伟国际、建通投资及佳琛国际各自100%的间接股权持有的公司的权益由零增至共计约65.60%,该受托人可能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就股份作出强制全面要约。就此而言,公司已向执行人员申请裁决且执行人员已确认,股权变动不会导致该受托人产生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就股份作出强制全面要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