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08310.HK):恢复公众持股量
作者:港股公告速递
2025-05-02 21:32
盐城港(08310)发布公告,紧随股份要约于2025年3月21日截止后,公司公众持股量佔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8.10%,低于GEM上市规则第11.23(7)条项下已发行股份总数25%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暂时豁免严格遵守 GEM上市规则第11.23(7)条,以于2025年6月20日或之前恢復公众持有股份之最低百分比。联交所已于2025年3月19日授出豁免。
公司获告知,于2025年5月2日,大丰港(香港)向GEM上市规则项下所界定之公众人士出售合共8928万股股份(佔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93%)。紧随出售事项后及于本公告日期,公众持有的股份总数为 3.22亿股,佔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25.03%。因此,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恢復至GEM上市规则第11.23(7)条项下所规定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