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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集团(03377.HK):“H18远洋1”等4只公司债券均通过调整本息兑付安排议案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5-05-12 09:50

久期财经讯,5月9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远洋集团”,03377.HK)发布有关一家附属公司之债券之信息的公告。

1、债券复牌和后续转让安排

本次复牌共涉及「H18远洋1」、「H19远洋1」、「H19远洋2」、「H21远洋1」、「H15远洋5」、「H15远洋3」、「H21远洋2」7支公司债券。

截至目前,「H18远洋1」、「H19远洋1」、「H19远洋2」、「H21远洋1」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已有效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息兑付安排等事项的议案》。「H15远洋3」、「H15远洋5」、「H21远洋2」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均未能有效召开,未通过《关于调整本息兑付宽限期条款的议案》。远洋控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H18远洋1」、「H19远洋1」、「H19远洋2」、「H21远洋1」、「H15远洋5」、「H15远洋3」、「H21远洋2」自2025年5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转让。

2、停牌期间重大事项-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

H18远洋1原定于2025年3月2日兑付的5%剩余本金(人民币7,500万元)和2025年6月2日兑付的10%剩余本金(人民币15,000万元)将调整至2025年8月19日兑付;

H19远洋1应于2025年3月20日兑付的本期债券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3月19日产生的利息、2025年6月20日兑付的5%本金(即本金兑付金额人民币6,600万元)对应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期间的利息,调整至2025年8月19日兑付。

H19远洋2应于2025年3月20日兑付的本期债券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3月19日产生的利息、2025年6月20日兑付的5%本金(即本金兑付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对应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期间的利息,调整至2025年8月19日兑付。

「H21远洋1」应于2025年5月12日兑付的本期债券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5月11日产生的利息、2025年8月12日兑付的5%本金(即本金兑付金额人民币13,000万元)对应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期间的利息,调整至2025年8月19日兑付。

远洋控股将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30个交易日内兑付上述债券的剩余本金的0.3%。

「H18远洋1」、「H19远洋1」、「H19远洋2」、「H21远洋1」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调整本息兑付宽限期条款」约定,给予「H18远洋1」、、「H19远洋1」、「H19远洋2」、「H21远洋1」本息兑付日连续30个交易日的宽限期。如果远洋控股在宽限期内对「H18远洋1」、「H19远洋1」、「H19远洋2」、「H21远洋1」届时应付本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或得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豁免,则不构成远洋控股对「H18远洋1」、「H19远洋1」、「H19远洋2」、「H21远洋1」的违约。「H18远洋1」、「H19远洋1」、「H19远洋2」、「H21远洋1」于《展期议案》中约定的兑付日仍适用于30个交易日的宽限期。

停牌期间,远洋控股存续银行间债券"24远洋控股PPN001(重组)"、"22远洋控股PPN001"面临利息兑付,合计金额约2.62亿元,目前尚未形成有效决议。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方案已于2025年3月27日正式生效,重组总规模约63.1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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