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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

国新办就科技金融政策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作者:贾可凡 2025-05-22 15:35

久期财经讯,5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科技部副部长邱勇,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中国证监会首席风险官、监管发行司司长严伯进介绍科技金融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原文如下: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 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科技部副部长邱勇先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先生,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先生,中国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科技金融政策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们首先请邱勇先生作介绍。

科技部副部长 邱勇: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的同事一起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科技部对大家长期以来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近日,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下面,我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政策举措》的出台背景和重点内容。

金融资本是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发展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及去年6月份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强调要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这既是科技界的事情,也是金融界的事情。这次印发的《政策举措》,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以科技创新需求侧为牵引,加快破解金融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难点堵点的一项系统性部署和安排。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推动科技创新需求侧和金融供给侧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责共担,建立了科技金融的政策框架体系,构建了科技金融发展的“四梁八柱”。《政策举措》聚焦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债券市场等7个方面,提出了15项政策举措,既有存量政策的迭代升级,也有增量政策的创新供给,可谓“干货”满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创业投资是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生力军。这次《政策举措》重点围绕畅通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推出一系列新举措,提出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发债融资等,让创业投资的募资来源更加广泛;鼓励发展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等,让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更加畅通;特别是提出了优化国有创业投资的考核评价机制,让国有创业投资的耐心更足、定力更好,真正成为点燃中国科技创新的“高能燃料”。

二是用好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政策举措》中提出,将对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再贷款,进一步优化结构、扩大规模、降低利率,目的就是为科技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打造融资贷款的“专属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建立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专门机构,优化考核机制,目的就是让科技型企业贷款融资更加便捷。金融监管总局还将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和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建立与科技创新特点相适应的新型信贷模式,目的就是让贷款融资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创新需求。

三是发挥资本市场的关键枢纽作用,支持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资本市场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以及创业投资退出的重要渠道。这次《政策举措》在资本市场方面有两大亮点,一是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资本市场“绿色通道”机制,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为企业创新成长提供更加适配、更加包容的制度支撑;二是创新性地提出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为科技创新筹集长周期、低利率、易使用的债券资金。

四是发展科技保险,更好发挥创新风险分担和补偿作用。科技保险是支持创新的减震器和稳定器。《政策举措》提出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科技保险发展协调机制、健全涵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的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国家重大技术攻关科技保险共保体,推动保险资金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等措施,目的就是帮助科技型企业应对新技术和新业务模式带来的风险,提供全周期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保障创新活动的持续开展。

除上述四方面重要内容以外,《政策举措》还围绕加强财政政策的引导支持、推进央地联动、打造科技金融开放创新生态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特别是加快推进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这三个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等开展科技金融政策先行先试。

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政策举措》是一项实现科技和金融“双向奔赴”的基础性、引领性制度安排。科技部将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实施节点,与有关部门一道,积极推动《政策举措》的落地实施和尽早见效,努力健全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

我就先介绍到这里,谢谢。

寿小丽:

谢谢邱勇副部长的介绍。下面我们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大家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新华社新华财经记者:

我注意到,《若干政策举措》提出,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请问背后的考虑是什么?目前这项工作有哪些进展?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 朱鹤新:

谢谢你的提问,刚才邱勇副部长把《若干政策举措》作了介绍,在介绍的过程中,邱勇副部长说有两个亮点,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刚才你提出的,在债券市场设立“科技板”,这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现在应该说进展下来还是比较顺利的,实际上也是解决我们现在一个重点难点的问题,就是股权结构在“募投管退”当中最前端的“募”的问题。为提升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支持的适配性,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建立了债券市场“科技板”,在继续服务好科技型企业的基础上,支持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丰富科创债券产品体系。这次把科技型企业发行的债券单独拿出来,并在债券发行交易制度上作出差异化安排。这个差异化安排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个是支持发行人灵活分期发行债券,第二是简化信息披露的一些要求,第三是自主设计含权结构、还本付息等债券条款,第四是减免债券发行交易手续费,第五是组织做市商提供专门做市报价服务,第六是推动评级机构创新设计专门的评级方法。5月7日,人民银行、证监会已经发布公告,具体措施正在落地当中。

在这3类发行科创债券的主体当中,最需要给予支持的就是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在支持科技创新,特别是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刚才邱部长也讲了,股权投资结构是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重要力量,但目前存在什么问题呢?主要是股权投资机构本身是轻资产的,长投资周期的,靠自身发债融资期限比较短,而且融资成本也比较高。所以,通过这样一个科技板,要解决期限短、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因此债券市场科技板将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通过担保增信、直接投资等方式,同时也加强与地方政府、市场增信机构合作,共同分担债券投资人的违约损失风险,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低成本、长期限的科创债券。为激励创投行业提升服务能力,工具将重点支持排名靠前、投资经验丰富的头部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样的工具创新,能够给市场化的股权投资机构拓展一条资金的渠道,解决募资难的问题。

目前市场各方响应积极,多家机构已经注册或者已经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我们也统计了一下,现在已经将近有100家左右的机构在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已经超过了2500亿。下一步,我们还是要密切关注,继续推进,共同建设好债券市场的“科技板”,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希望持续完善配套的支持机制,让“科技板”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谢谢。

科技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科技金融的基础制度。刚才邱勇副部长介绍了《政策举措》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我们想了解一下制定《政策举措》有哪些主要考虑?政策实施的预期效果是什么?谢谢。

邱勇:

谢谢你的提问。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当前比较重要的一项工作,科技成果要转化成现实生产力,需要大量科技投入,也需要科学家、投资人、企业家共同努力,推动科技、金融、产业的深度融合。七部门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聚焦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实施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服务。政策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重点突出以下三方面。

首先,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同时发力,推动科技和金融“双向奔赴”。此前的很多科技金融政策,大多是从供给侧入手,着眼于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规模、意愿、能力。这次《政策举措》,从科技创新的需求侧出发,聚焦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融资需求,强化多元化、接力式的金融支持。比如,为创业投资“引流”“疏堵”,提出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参与创业投资等措施;为进一步强化科技信贷支持,提出优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等。

其次是坚持系统观念,释放政策“组合红利”。前期,各部门围绕金融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已出台了一系列突破性、实效性强的具体政策,这次《政策举措》把这些增量政策也纳入支持范畴,进一步强化政策组合的衔接互补、落实落地和整体效能,有利于充分释放既有的政策红利。比如,《政策举措》提出落实好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国有资本成为支持创业投资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再比如,两会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提出设立债券市场“科技板”;金融监管总局提出,抓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等“四项试点”措施。《政策举措》对这些政策的进一步深入落实落地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最后是注重协同发展,推动各方力量“攥指成拳”,形成推进合力。发展科技金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协同发力。《政策举措》要求强化科金协同、央地联动,所谓科金协同就是科技部门和金融部门协同,所谓央地联动就是中央和地方的联动。具体包括,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开展区域创新实践以及“股债贷保投”多种金融工具的综合运用等。在投入方式上,强调从“财政思维”转向“金融思维”,发挥财税政策对金融投资的引导激励作用。

总之,出台《政策举措》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改革内容,我们也希望通过《政策举措》的深入实施,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效果:

一是建立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长效投入机制。通过这个文件,形成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在金融资本和科技创新之间搭起一座纽带和桥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格局,持续引导金融活水浇灌科技创新的沃土。

二是建立面向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金融支持安排。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对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科技领军企业、国家级科研平台基地等加大融资支持,创设更大力度、更有突破性、更符合创新规律的科技金融政策工具,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三是着力突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瓶颈问题。通过实施科技创新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发展创业投资,丰富科技保险产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功能等,显著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获得感、适配度和便捷性,特别是降低融资成本。

当然,我们也非常清楚,一项新的政策要在全社会落地,并且取得实效,需要多方努力,也离不开在座各位媒体朋友的大力宣传和深入解读,我们也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帮我们做好宣传,解读好《政策举措》,共同推动政策的落实落地,取得好的成效。谢谢!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

我的问题想提问给证监会。请问证监会在支持科技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方面推出了哪些金融服务和支持措施,以帮助其解决融资问题?谢谢。

中国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 严伯进:

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证监会以科创板、创业板一系列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关键制度创新,破解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2024年以来,我们陆续出台了“科创板八条”“科技十六条”“并购六条”,还有《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优化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和市场生态,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金融链加快深度融合。

您刚才的这个问题,我想从采取的措施还有取得的效果等几个方面来介绍情况。

首先,发行上市的条件更加包容适配。我们针对科技企业的特点,精简优化发行条件,设置了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为未盈利企业、红筹企业、特殊表决权企业都开辟了上市路径。比如,科创板设置了五套上市标准,其中有四套都不要求企业盈利。所以,一批优质龙头科技企业成功登陆了A股市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其次,新上市公司的科技含量不断提升。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上市公司数量已接近2700家,市值占比超过了4成。2024年,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新上市公司当中,超过9成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等领域,都形成了上市公司集群,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领域的代表性“硬科技”企业实现了上市融资。

再次,科技企业并购重组更加活跃。“并购六条”发布以来,上市公司积极谋划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和产业整合。目前,我们注意到,沪深上市公司披露资产重组的一共有1400余单,同比增长超过40%,其中重大资产重组170余单,同比增长超过220%。尤其在这当中,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上市公司披露资产重组约650单,其中重大资产重组超过80单。我们也看到,一批案例已经顺利落地。比如,科技型上市公司进行产业整合、收购优质未盈利科技资产等这些案例都已经落地。

再就是,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支持科技创新也在持续发力。注册制改革以来,有九成的科创板、北交所上市公司,还有超过半数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都获得过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的投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这样的市场生态逐步形成。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和占比持续提升,目前在投项目超过了10万个,在投本金超过了4万亿元。

最后,债券市场直接融资作用也在不断凸显。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已经成为科技企业直接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科创债累计发行1.2万亿元,其中2024年一共发了539只,发行规模0.61万亿元,同比也是增长了64%,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半导体、人工智能、新能源、高端制造等前沿领域。

总的来看,资本市场改革效应在不断放大,支持科技创新的产品、工具和服务体系持续健全,“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正在加速形成。谢谢!

CNBC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在支持相关企业境外上市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第二,在支持科技创新的同时,有哪些防止资金滥用的具体举措?谢谢。

严伯进:

这个问题还是我来回答,谢谢你的提问。关于您提到的科技企业境外上市,我简单介绍一下情况。证监会坚定不移地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力支持科技企业用好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从2023年3月31日起,境外上市新规正式实施,到现在两年多,备案管理机制运行平稳,截至今年4月底,已经完成了242家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备案,这当中有83家为科技企业,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先进制造等领域。证监会将会同跨部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利用境内境外资本市场规范发展,为科技企业境外上市提供更加透明、高效、可预期的监管环境。

第二个问题您提到的是兼顾支持科技创新和防止资金滥用问题。证监会在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同时,也非常注重募集资金的监管。一直以来,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首发和再融资的募集资金都有着严格的监管要求、披露要求和使用要求,比如最典型的,科创板就要求募集资金必须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大家可能也注意到,近期证监会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提出了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专注主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严格监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谢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我的问题是,银行保险机构是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请问金融监管总局在科技金融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 郭武平: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对金融监管总局工作长期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简单概括为“345”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目的是让更多的金融活水以更低成本、更快速度流入科技创新的广袤沃土,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我简要介绍一下。

“3”是政策体系、产品供给体系和专业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前期总局联合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一揽子科技金融政策,包括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产品供给体系,我们指导银行保险机构结合科技企业特点,针对性地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专业服务。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银行业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1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增速远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专业组织体系,我们引导金融机构优化科技金融管理体制,大中型银行目前已经在总行和省分行层面都设立了专门的科技金融部门,全国设立科技支行2178家。

“4”是科技金融4项试点,主要是为了让科技企业获得更多的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支持。第一个试点是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我们先后将试点范围,从上海扩大到全国18个城市及其所在省份,目前签约意向金额突破了3800亿元。第二个试点是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前期最早一批是500亿元,第二批试点1120亿元,近期我们还会批复第三批600亿元试点规模。第三个试点是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允许部分银行在18个城市开展试点,将并购贷款的期限从7年延长到10年,贷款占并购资金的比例从原来的60%提高到80%,目前所有的试点银行都已经全面落地。第四个试点是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推进试点,主要是解决知识产权登记、评估、处置等方面的难题。

“5”是发挥5类金融机构各自的差异化优势。我们推动构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互补充、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共同发力,各类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政策性银行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为科创提供中长期、低利率的融资支持。商业银行将科技创新作为重点支持领域,近几年连续实现贷款余额和户数双增长。保险机构完善产品体系,形成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保障。资管机构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加大股权投资力度,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其他非银机构也发挥专业优势,比如提供融资租赁等特色服务,解决科技设备更新迭代快等问题。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自去年科技部发布了《“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以来,社会各界对此都非常关注。我们也注意到《政策举措》对此进行了专条部署。所以我的问题是,我们如何推进“创新积分制”的推广应用,来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企业集聚?谢谢。

邱勇:

谢谢你的提问。正如你讲到的,“创新积分制”推广应用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特别是金融界、科技型中小企业,都特别关注“创新积分制”的应用情况。

“创新积分制”是2022年科技部推出的一项创新性的科技金融政策工具。它通过一套系统化、结构化的指标、数据和算法,对企业的创新能力、创新绩效以及未来的发展潜力进行科学的评价,目的是帮助金融机构更加精准地识别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创新属性。

为了推进相关工作开展,我们在充分听取金融机构意见和需求的基础上,专门印发实施了《“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提出3大类18个指标的评价体系,努力把企业的“创新数据”转变成金融机构更熟悉的“财务数据”。同时,我们也加强和金融管理部门的协同联动,依托“创新积分制”联动实施科技创新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截至去年底,我们分3批总共征集了52万余家科技型企业信息,将其中7万多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给21家全国性银行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累计已有7000多家企业和银行签订了合同,签约金额超过880亿。目前,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已在全国31个省市区全面铺开,落地业务1.22万笔,担保规模超过380亿。

除此以外,我们还积极鼓励和指导支持地方科技部门、金融机构开展各具特色的创新积分实践。比如,湖北省印发实施《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实施办法》,运用“创新积分制”建立知识价值信用评价模型,分类评价企业和配套授信额度,实现纯线上、纯信用融资。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大力度推行“创新积分制”,主要是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首先,进一步优化“创新积分制”核心指标。在推广应用的基础上,适时推出“创新积分制”升级版2.0,让它更精准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画像”。在科技金融重点地区开展“创新积分制”数智底座建设,以高质量数据和人工智能算法赋能创新积分评价。

其次,拓宽“创新积分制”场景应用。开展积分企业分类评价和增值服务,持续推进创新积分评价与地方政府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政策的联动实施,拓展“积分贷”“积分投”“积分保”“积分融”等金融服务场景。

第三,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宣传。“创新积分制”推出以来,各方面媒体对“创新积分制”实施成效给予了广泛报道,极大地推动了“创新积分制”的普及和应用。后续,我们会随着应用的推进,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特色做法,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推广,让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了解政策,积极参与。也希望在座的媒体朋友多多关注“创新积分制”。谢谢大家!

凤凰卫视记者:

请问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如何做好《政策举措》的落实工作,确保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取得实效。谢谢。

郭武平:

谢谢你的提问。《政策举措》是七部门围绕科技创新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的系统性、综合性政策文件,主要是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用于科技创新,实现科技金融服务提质、扩面、增效。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三项建设”,抓好相关政策文件的落实。

第一项是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建设。我们将指导金融机构把科技金融服务纳入机构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构建相对独立的科技金融业务管理机制,并向科技金融专业和特色分支机构适当授权。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近期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这些措施也适用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我们将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向科技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在绩效考核、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面给予倾斜,并在尽职免责方面实行差异化的监管要求。

第二项是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支持银行综合运用科技企业创新积分等多方面信息,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规范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独立有效开展信贷评审,探索和完善“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对于现金流特别是经营性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流动资金贷款,允许银行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五年。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风险保障。

第三项是加强科技金融专业能力建设。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差异化科技金融评估评价体系,突出科技人才、科研能力、研发投入等适合科技企业特点的创新要素。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金融机构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同第三方合作。健全科技金融业务风险分担机制,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推动改进科技中介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有公信力的科技咨询和价值评估等服务。谢谢。

中国证券报记者:

对于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请问人民银行有哪些具体的政策举措?谢谢。

朱鹤新:

谢谢你的提问。众所周知,做好科技金融工作既是支持科技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金融机构战略转型的需要,更是我们金融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所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科技大会都对科技金融作出了部署和要求,要求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近年来,我们人民银行和相关的金融管理部门,以及科技部采取了很多积极措施,健全政策框架,应该说科技金融的“四梁八柱”已经基本搭建完成,多元金融体系初步形成。截至今年3月末,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已超过3.3万亿元,而且同比增长24%,连续3年的增速都超过了20%;全国“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已经超过了6.3万亿元,同比增长15.1%,这也是远远超过我们贷款的平均增速;第三个数据是银行金融机构与企业签订的设备更新的贷款余额已经达到了1.2万亿,这个设备更新很多是跟科技型企业相关联的;第四组数据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投向科创企业领域余额突破了1万亿,在A股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已经超过1900家,这说明我们这几年政策在科技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果,这也体现了我们金融机构、金融部门以及科技部几家抬,形成的合力,也逐步畅通了科技、金融、产业这样一个循环,从而有利于我们促进高质量发展。

近期出台的《若干政策举措》,对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提出了更加具体的工作举措。这些举措要得到真正地落实,人民银行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提升科技贷款的投放强度和服务能力。这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规模上要更有力度,人民银行已经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规模由5000亿元提升到8000亿元,同时下调再贷款利率,由1.75%下调到1.5%,其目的还是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研发创新和设备更新提供更大力度、更加精准的贷款支持。第二体现在服务上要更有温度,推动银行深化科技信贷服务能力的建设,在内部管理、人才建设、风险评估、产品服务等方面构建专项机制,匹配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提升服务覆盖面,让更多中小科技企业获得优质的信贷服务。

二是关于建设债券市场的“科技板”,这也是支持科技发展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刚才我已经给大家介绍过了。我们把发展股权融资、壮大耐心资本作为重中之重,促进创投行业“募投管退”的循环,解决这类机构的募资难问题,这是一个亮点也是一个创新点。

三是培育完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推动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形成差异化、专业化的发展格局,同时我们也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提供融资支持。加强科技型企业跨境金融服务,因为现在科技型企业不光是面向国内的,还有很多是面向国外的,我们将稳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大科技公共信息开放共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创新积分制”,主要是画像画得准,为科技金融服务提供信息数据支撑。

四是要提高科技要素密集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总体布局,着力推动北京、上海等13个重点地区优化区域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在强度和能力上要达到更高水平,实际上起到一个引领示范的作用,支持保障国际和区域科创中心的建设。更好发挥科创改革试验区作用,为全国提供示范引领。加强地区间的联动交流,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和典型模式的复制推广。这方面我们在全国很多地区都有一些很好的经验,当然同时也恳请今天在座的媒体朋友在这方面多给支持。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政策举措》提出推动区域科技金融创新实践,请问下一步都有哪些工作考虑?谢谢。

邱勇:

谢谢你的提问。《政策举措》提出要推动区域科技金融创新实践,主要是要在区域落地。国家级科技创新中心目前有两类,一类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目前中央确定了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3家;另一类是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目前确定了成渝地区、西安、武汉3家。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是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战略支点。科技金融是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内容。去年,我们会同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做好重点地区科技金融服务的通知》,确定在北京、上海、天津等13个重点地区开展科技金融先行示范。下一步,我们将与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密切合作,积极推动科技金融的央地联动,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首先,在区域上要“有重点”。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个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以及成渝地区、武汉、西安三个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要发挥创新资源和金融资源丰富的优势,率先破解科技金融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在市场化法治化的轨道上先行先试有关科技金融的创新政策,探索出科技金融新的路径和新的模式。

其次,在实施上要“有特色”。今年,我们将会同金融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金融创新政策“揭榜挂帅”,积极鼓励引导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主动“揭榜”,大胆探索各具特色的创新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用科技金融的“地方智慧”凝聚创新政策的“含金量”。

最后,在操作上要“有实招”。地方科技部门要主动对接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建立区域科技金融合作机制。以《政策举措》提出的各项政策点为牵引,加强资源对接和信息共享,建立科技任务和企业“白名单”定向推荐机制,让各类科技创新主体能够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谢谢!

证券时报记者:

我们看到《政策举措》中有一些关于科技金融的配套政策,请问接下来将会从哪些方面推动这些举措的落实落细?谢谢。

朱鹤新:

谢谢你的提问。推进科技金融工作,光有政策举措还是不够的,还要有一些配套措施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下一步在进一步优化科技金融发展环境上还要下功夫,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要提升政银企对接的效率。对点多面广的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创新积分制”,并优化创新积分评价办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画像,主要目的是帮助金融机构准确识别和挖掘更多科技含量的企业,让金融活水流入到我们科技型中小企业当中去。对于一些国家重大的科技任务,我们将建立融资对接推荐机制,推动科技产业部门梳理重点项目和企业信息,引导金融机构“点对点”地提供多元的融资支持。这是分了两块,一块是比较小的,政银企怎么发挥作用,这里面发挥创新积分的作用,那些重大的特别大的项目,要发挥“点对点”的作用。

二是加快科技公共信息开放共享。金融机构在这方面的诉求是比较多的,我们人民银行将联合科技部加强科技公共信息共享的政策指引,为各地扩大科技信息共享提供标准。同时,利用地方征信平台和有关金融服务信息平台等渠道,加强公共数据、产业数据等各类信息的归集整合,创新数据授权运用和查询获取方式,为金融机构投融资决策提供信息数据的支撑。这方面不仅要发挥征信平台的作用,我们还希望在其他方面,包括政府类的一些公共信息方面提供一些支持,包括科技部的一些信息来提供支撑。

三是因为中小企业风险还是比较大的,我们希望推动加大科技金融风险的补偿力度。财政政策对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作用。所以我们要配合好财政部门,用好用足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这是非常重要的,要通过多方分摊风险,激励金融机构提高风险容忍度,开发更便捷、低门槛的贷款产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债券等融资支持力度。谢谢。

寿小丽:

还有两位记者举手,最后两个问题。

海报新闻记者:

资本市场在支持科创发展中具有独特的功能。《若干政策举措》中提到要“发挥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关键枢纽作用”,请问下一步都有哪些具体措施?谢谢。

严伯进:

谢谢你的提问。你刚才问题当中提到了资本市场的独特功能和关键枢纽作用。确实,资本市场在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风险共担、加速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在“科技-产业-金融”的循环中发挥关键枢纽作用。证监会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方法,聚焦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研究提出了一些针对性强、可操作可落地的支持举措。我这里提到一些具体的举措。

在持续优化科技企业境内上市的环境方面。实施更加灵活精准的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把握好新股发行的节奏和规模,健全投资与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持续深化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继续发挥好创新试点相关制度的功能,支持优质的红筹科技企业回归境内上市。

在更好统筹发挥各板块支持科技企业的功能方面。资本市场的各板块是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科创板继续发挥“试验田”的作用,坚持“硬科技”的定位;创业板围绕“三创四新”,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北交所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共同覆盖各类型和各个发展阶段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

在精准支持“硬科技”企业上市方面。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有机结合,更加精准识别、筛选优质的科技企业,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适用“绿色通道”政策。针对科技企业的特点,用好用足现有制度,更大力度支持优质的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积极稳妥推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新的案例落地。

在加大力度支持科技企业产业整合方面。继续落实好“并购六条”,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进行布局,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支持科技型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支付工具实施重组,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的包容度,推动更多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落地。

在培育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方面。支持私募股权基金以促进产业整合为目的依法收购上市公司。优化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相关的“反向挂钩”的政策,支持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的发展,推动基金份额转让业务试点转常规,扩大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促进“募投管退”的良性循环。继续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完善“长钱长投”制度,推动完善长周期考核机制。

在更好发挥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作用方面。将持续完善交易所债券市场品种结构,大力推动科创债、绿色债等创新品种的发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鼓励有关机构为科技企业发行科创债提供增信支持。

后续,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加快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谢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政策举措》提出发挥科技保险支持创新的“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请问金融监管总局在科技保险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举措?谢谢。

郭武平:

谢谢你的提问。科技保险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具有“减震器”和“稳定器”的作用。我们主要实施了三项政策举措,已经开展了有段时间,具体包括:

第一,完善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布了政策文件,扩大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范围,调整机制流程,优化条款费率。试点启动以来,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过万亿元。

第二,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将保险资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股权的风险因子调整为0.4;投资科技板企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下调到0.4;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的最低资本要求,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这几项政策主要是给予了政策倾斜和优惠,释放更多保险资金,支持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

第三,重大技术攻关保险保障机制试点。我们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在集成电路、商业航天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共保体机制,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提供风险分担方案。截至去年底,保险业全年提供科技保险保障约9万亿元,投资科技企业超过6000亿元。

目前我们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的还有三项政策举措:

第一,上个月我们刚刚出台了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的政策,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科技相关企业。

第二,也是上个月,我们调整了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将保险资金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从20%提高到30%,为更多保险资金投向创业投资基金创造条件。

第三,我们正在联合科技部等研究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进度还比较快。主要是优化科技保险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保险业风险补偿、风险减量、资金杠杆以及链接互通的功能作用。

寿小丽:

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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