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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法院裁定终结公司与长城资产两起合计16.1亿元债务纠纷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5-06-27 16:56

久期财经讯,6月27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泛海控股”)发布关于强制执行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年12月,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长城资产收购兴业银行对武汉公司的8.1亿元债权。同时,武汉公司、长城资产等相关方签署了《还款协议》,武汉公司将向长城资产偿还债务,武汉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措施,公司为武汉公司偿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后长城资产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二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北京市二中院立案执行。

2018年12月,武汉公司、公司、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与长城资产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长城资产收购兴业信托对武汉公司的8亿元债权。同时,武汉公司、长城资产等相关方签署了《还款协议》,武汉公司将向长城资产偿还债务。武汉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措施,公司为武汉公司偿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后长城资产向北京市二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北京市二中院立案执行。

2025年6月26日,武汉公司收到北京市二中院送达的两份《执行裁定书》,北京市二中院依照有关规定,裁定终结上述两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

上述执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有待于具体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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