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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产广东公司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

作者:陈水水 | 查看PDF原文 2025-08-22 16:16

久期财经讯,8月22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称,该院于2025年8月20日裁定受理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恒大地产广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清算组担任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11月20日前,向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78号;联系人:刘律师;联系方式:020-89183042、1325034692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56条规定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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