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06166.HK)10月20日至10月23日招股 拟全球发售6701.05万股H股 获基石认购2.9亿美元
剑桥科技(06166)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3日招股,公司拟全球发售6701.05万股H股,其中香港公开发售占10%,国际发售占90%。另有15%超额配股权。发售价将不会超过每股发售股份68.88港元。每手50股H股,预期H股将于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时正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买卖。
集团主要从事设计、开发及销售连接及数据传输设备。于往绩记录期间,集团主要从销售(i)宽带;(ii)无线;及(iii)光模块技术产品产生收入。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集团是全球少数提供上述三种技术产品的公司之一。于2024年,以销售收入计,集团在全球综合光学与无线连接设备(OWCD)行业排名第五,市场份额为 4.1%。
于往绩记录期间,集团与多个全球领先的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并与该等合作伙伴保持逾十年的稳定合作关系。此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集团的客户群包括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电信运营商、ICT设备提供商、MSO及IoT解决方案提供商。集团大部分的营运及收入来自国际市场,包括美国、欧洲及亚太地区的市场。于2022年、 2023年及2024年以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集团来自海外市场的收入分别占集团总收入的82.9%、89.3%、92.6%及94.0%。
集团已经与霸菱、MSIP、HCEP Master Fund及HCEP Long Only Master Fund 、Arc Avenue、奇点资产、Weiss Asset Management、Cithara Fund、3W Fund、GMF及IRMF、Infini、Alpine、DAMSIMF、Aqua Ocean、Martis Fund, L.P.、泰康人寿、工银理财(各自为一名基石投资者,统称基石投资者)订立基石投资协议(各自为一份基石投资协议,统称基石投资协议),据此,基石投资者已同意,在若干条件规限下,按发售价认购或促使其指定实体(包括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认购总金额2.9亿美元可购买的若干数目的发售股份(向下约整至最接近每手50股H股的完整买卖单位)(基石配售)。基于每股H股68.88港元的发售价(最高发售价)计算,基石投资者将认购的发售股份(包括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所认购者)总数将为3276.28万股发售股份。
基于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68.88港元计算并假设超额配股权并无获行使,经扣除与全球发售相关的包销费用及佣金以及集团应付的估计开支后,集团估计将获得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44.8亿港元。根据集团的未来战略,集团拟将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于以下用途:
(1)集团拟将所得款项净额中的约50.0%用于提升自身设施及目前及未来co-location合作伙伴设施的产能。其中:集团拟将所得款项净额中的12.0%用于集团的宽带产品,包括集团的50G/25GPON产品。集团拟将所得款项净额中的13.0%用于集团的无线产品,包括集团的Wi-Fi 7及Wi-Fi 8产品。集团拟将所得款项净额中的约25.0%用于集团的光模块产品,包括集团的800G/1.6T光模块产品。(2)集团拟将所得款项净额中的约20.0%用于进一步提升集团的研发人才及技术,以实现更多研发突破。其中:集团拟将所得款项净额中的5.5%用于招聘专业研发人员。集团亦将运用所得款项净额中的约9.5%,透过采购先进的机器及软件支持集团的制造技术的持续研发。此外,所得款项净额中的约5.0%将用于采购必要的材料以支持研发工作。(3)集团将透过执行以下销售及营销策略,将所得款项净额中的约5.0%用于业务推广及营销。其中:集团将运用所得款项净额中的约4.7%,以提升集团销售及营销团队的能力。集团拟将所得款项净额中的约0.3%,用于通过增加行业协会成员资格提升集团的品牌及声誉,以及通过增加集团对全球行业活动的参与度扩大集团的市场曝光率及提高客户接触范围。(4)集团将所得款项净额中的约15.0%用于海外战略投资,以实现集团的长期增长战略。(5)最后,集团将所得款项净额中的约10.0%用作一般公司用途,包括营运资金需求。
就集团的财务表现而言,于往绩记录期间,集团产生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37.84亿元、人民币30.85亿元、人民币36.5亿元及人民币20.34亿元,毛利分别为人民币6.89亿元、人民币6.64亿元、人民币7.62亿元及人民币4.45亿元,毛利率分别为18.2%、21.5%、20.9%及21.9%。同年╱期,集团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71亿元、人民币9500万元、人民币1.67亿元及人民币1.18亿元,净利润率分别为4.5%、3.1%、4.6%及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