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集团(UBS.US):对7只高级票据发起现金收购要约
久期财经讯,10月30日,瑞银集团(UBS Group AG,UBS.US)发布关于现金要约收购相关债务证券的公告。
瑞银集团及UBS AG(各称为“要约人”,以下合称“要约人”)宣布,其将根据2025年10月30日的《收购要约》及随附的《保证交付通知》(与《收购要约》合称“要约收购文件”)所载条款及条件,同时启动七项独立收购要约(各为一项“要约”,合称“各项要约”),以购买下表所列系列的未偿票据(合称“票据”)。

各项要约是瑞银集团主动管理其资金及总损失吸收能力等因素的一部分,旨在优化利息支出。独立于各项要约,瑞银拟继续在所有主要货币市场发行高级无抵押债务,此类发行可能与各项要约同时进行,也可能不同时进行;可能在近期进行,也可能不在近期进行。
各项要约定于2025年11月5日美国东部时间下午5:00届满(简称“到期日”)。
提交收购的票据可在2025年11月5日美国东部时间下午5:00或之前随时有效撤回,但此后不得撤回,除非适用要约人根据《收购要约》所述予以延长。
使用保证交付程序有效提交票据的截止时间预计为2025年11月7日美国东部时间下午5:00(称为“保证交付日”)。
其初始结算日将在到期日后尽快进行。初始结算日预计为到期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预计为2025年11月7日)。
其保证交付结算日将在保证交付日后尽快进行。保证交付结算日预计为2025年11月10日。
除适用的总对价外,其票据被接受收购的持有人将获得一笔现金付款,金额等于该票据自其上一个付息日(含该日)起至初始结算日(不含该日)的应计未付利息。
适用要约人就特定系列有效提交的票据完成要约的义务,以《收购要约》中所述条件的满足为前提,包括:为要约中收购的票据支付的总对价(根据《收购要约》“要约条件与接受优先级”部分所述方式换算为美元),扣除应计票息付款后的金额(“总收购对价”)不超过4,000,000,000美元(“最高收购对价”);且最高收购对价足以支付该系列所有有效提交票据的总对价(扣除应计票息付款后)(在考虑所有具有更高接受优先级的所有系列有效提交票据之后)(“最高收购条件”)。各项要约不以提交最低本金金额的票据为条件,且各项要约不受融资条件限制。
若针对任何票据系列的"最高收购条件"未获满足,各要约人将按照票据各自的"接受优先级"顺序,接受票据的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