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收到《执行通知书》,法院责令公司立即偿还民生银行借款本金14.8亿元
久期财经讯,11月4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泛海控股”)发布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年11月4日,公司及子公司股权公司、不动产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2025)京74执1643号《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2025)京74民初第1309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民生银行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于2025年10月24日立案执行。北京金融法院责令公司、股权公司、不动产公司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行为类案件时使用)、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2025年8月29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2025)京74民初 130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民生银行借款本金14.8亿元,截至2023年8月9日的利息、罚息、复利之和为490,688,666.51元;
2.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民生银行自 2023 年8月10日起的利息133,563,833.34元、罚息(截至2024年8月11日的罚息为2,759,583.33元,自2024年8月12日起至借款本息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欠付本金14.8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425%的标准计算)和复利(以本项欠付的利息、罚息之和为基数,以年利率13.425%的标准,自2024年5月30日起计算至借款本息实际付清之日止),上述每年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之和以实际欠付本金的24%为限;
3.民生银行有权以公司持有的不动产公司40,000万元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1项、第2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4.中国泛海、不动产公司、股权公司、星火公司、卢志强对本判决第1项、第2项确定的泛海控股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泛海控股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由公司、中国泛海、不动产公司、股权公司、星火公司、卢志强共同负担(承担连带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