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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景控股集团:因未能及时披露债务逾期等事项,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5-11-25 10:16

久期财经讯,11月24日,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合景控股集团”)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由于发行人未能及时披露有息债务逾期、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重大事项,广东证监局对发行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孔健涛、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坤明、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蔡建成及潘皓琦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相关事项不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的承诺或约定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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