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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金控集团:名称变更为浙江长兴创新投资集团,债权债务由更名后公司承继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5-12-02 13:57

久期财经讯,12月2日,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长兴金控集团”)发布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与集团化管控效能,根据工作需要,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长兴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在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涉及公司已发行债券的名称、简称及代码的变更。

本次公司名称的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发行债券相关的法律文件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公司已发行的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不再另外签署新的法律文件。公司将按原债券发行条款和条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本息兑付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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