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业控股(08356.HK):可换股债券A、B、C转换为约1768万股股份及约47万股利息股份
久期财经讯,12月9日,进业控股有限公司(TSUN YIP HOLDINGS LIMITED,简称“进业控股”,08356.HK)发布关于转换可换股债券的公告。
转换可换股债券
兹提述(i)进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与Shunleetat (BVI) Limited联合刊发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之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第五次修订可换股债券A条款及条件、可换股债券B的认购事项及可换股债券C的认购事项;(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之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由本公司及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有限公司(「可换股债券持有人」)订立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二月五日之第五份补充契据(「第五份补充契据」),以修订已生效之可换股债券A条款及条件以及发行可换股债券B及可换股债券C;及(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调整可换股债券。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布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第五份补充契据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生效,可换股债券A之到期日已延长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根据可换股债券A之条款及条件,可换股债券持有人(或其继承人或受让人)须于到期日将全部可换股债券A之未偿还本金额强制转换为本公司新股份(「转换股份」),转换价为每股转换股份0.196港元,并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累计之利息8,224,967港元将按每股新可换股债券利息股份A 0.196港元之发行价发行新可换股债券利息股份A予以结算。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之公布所披露,可换股债券B及可换股债券C 之发行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完成,可换股债券B及可换股债券C之到期日均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根据可换股债券B之条款及条件,可换股债券持有人(或其继承人或受让人)须于到期日将全部可换股债券B之未偿还本金额强制转换为转换股份,转换价为每股转换股份 0.196港元,自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总计603日)累计之利息将按每股新可换股债券利息股份B 0.196港元之发行价发行新可换股债券利息股份B予以结算。
根据可换股债券C之条款及条件,可换股债券持有人(或其继承人或受让人)须于到期日将全部可换股债券C之未偿还本金额强制转换为转换股份,转换价为每股转换股份 0.196港元,自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总计603日)累计之利息将按每股新可换股债券利息股份C 0.196港元之发行价发行新可换股债券利息股份C予以结算。
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本公司接获可换股债券持有人的换股通知,内容有关(i)将可换股债券A之未偿还本金额257,030,210港元转换为13,113,786股转换股份;(ii)将可换股债券B之未偿还本金64,127,855港元转换为3,271,829股转换股份;及(iii)将可换股债券C之未偿还本金16,240,000港元转换为828,571股转换股份。
根据相关可换股债券之条款及条件,本公司将向可换股债券持有人配发及发行合共473,832股利息股份,包括(i)419,641股新可换股债券利息股份A;(ii)43,241股新可换股债券利息股份B;及 (iii)10,950股新可换股债券利息股份C,以结算可换股债券所累计之利息。
紧于配发及发行转换股份及利息股份后,可换股债券持有人拥有合共17,688,018股股份的权益,占(i)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30.9%;及(ii)于配发及发行转换股份及利息股份后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总额约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