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000656.SZ):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均已执行完毕
久期财经讯,12月15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科股份”,000656.SZ)发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2025 年9月24日,公司及重庆金科分别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签署《中信信托·金科股份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信托合同》《中信信托·重庆金科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信托合同》及其配套文件(以下合称“《信托合同》”),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作为委托人,根据重整计划安排以合法持有的标的股权与标的债权信托于受托人中信信托,由其设立服务信托,履行信托合同约定职责。服务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将由合格债权人领受并用于向其偿债,受托人将分别根据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的规定及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信信托已向部分普通债权人发放信托受益权份额受领通知,债权人可自行操作受领。
针对暂时未发放的偿债资源(包含现金及股票)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全额预留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而未领受的信托份额则由信托机构予以留存。管理人将严格监督公司及重庆金科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依法发放剩余偿债资源。在偿债资源预留期限届满后,如抵债股票及/或信托受益权份额在按照重整计划首次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在偿债资源预留期限内已受领抵债股票、信托受益权份额,且在偿债资源预留期限届满时普通债权未获全额清偿的债权人有权参与补充分配。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支持公司发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执行《重整计划》及支持公司发展,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白杰与公司、重庆腾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共同签订《借款合同》,由关联方指定主体向公司提供总额人民币2.5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三十六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出借人已经将2.5亿元借款全额转至公司指定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理人出具了《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关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管理人认为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管理人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在法院的指导下,已经监督并协助公司及重庆金科在执行期限内完成了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出具了《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关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综上,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均已执行完毕。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极大改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预计将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