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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地产:法院驳回盛弘公司要求公司连带清偿约1530万元工程款债权诉求

作者:梁嘉雯 | 查看PDF原文 2025-12-23 11:26

久期财经讯,12月22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方圆地产”)发布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

原告广东盛弘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盛弘公司)在另案(一审案号为(2022)粤0117民初5181号、二审案号为(2023)粤01民终6106号)中享有对广州从化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公司,下称"从化方圆")的工程款债权(金额约为15,299,800.72元),因从化方圆未能清偿债务,盛弘公司诉请从化方圆的股东即发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案号为(2025)粤0111民初17758号。

近日发行人收到一审判决书,法院判令: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本次诉讼的判决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整体偿债能力不产生影响,发行人后续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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