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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芯盛:已于12月23日就拟进行的有担保债券重组事宜签署条款摘要文件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5-12-24 17:25

久期财经讯,12月24日,紫光芯盛有限公司(TSINGHUA UNIC LIMITED,简称“紫光芯盛”)发布关于拟进行的有担保债券重组事宜的公告。

上述债券详情如下:

1、规模为1,050,000,000美元、息票率为4.75%、将于2021年到期(ISIN:XS172803881)(以下简称2021年债券)

2、规模为750,000,000美元、息票率为5.375%、将于2023年到期(ISIN:XS172803890)(以下简称2023年债券)

3、规模为200,000,000美元、息票率为6.50%、将于2028年到期(ISIN:XS1728039113)(以下简称2028年债券)

上述债券合并简称为有担保债券,上述债券由紫光芯盛(处于清算状态)发行、并由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拟进行的有担保债券重组相关条款摘要

清算人谨此公告,于2025年12月23日,担保人及发行人(由清算人代表行事,清算人不承担个人责任)就拟进行的有担保债券重组事宜签署了条款摘要文件(下称「条款摘要」)。

本次条款摘要的签署,是推进拟进行的有担保债券重组工作的重大积极里程碑。

拟进行的有担保债券重组核心条款

概括而言,条款摘要主要拟定如下事宜:

拟进行的有担保债券重组将通过一项或多项计划安排实施,发行人(由清算人代表行事)为该等计划安排的主体公司。

发行人及担保人在有担保债券相关文件及重整计划项下、或与之相关的全部债权主张均予解除;有担保债券将在重组生效日全额赎回并注销。作为计划安排的组成部分,除担保人外,亦将按惯例豁免相关第三方的责任。

作为上述安排的对价,每位有担保债券持有人(各称「债券持有人」,合称「债券持有人」)将按比例获分配重组对价,该对价为担保人或其指定主体以人民币支付的现金,具体包含:

(a)届时未偿付的、受中国法律管辖的留存债务本金金额的89%(支付时不作任何扣减);

(b)截至重组生效日(不含当日),未偿付留存债务产生的全部应计未付利息(扣除适用的中国税费后)。

投票赞成本次计划安排的债券持有人,另可获发同意费,金额为该持有人所持有担保债券未偿付本金金额的1%。

受托人此前根据重整计划,代收担保人就有担保债券支付的款项所形成的全部现金余额,在扣除受托人及相关代理人的合理费用及开支后,将按比例向债券持有人进行分配(该分配款项与重组对价、适用情况下的同意费叠加发放)。

重组生效日的落地,须满足多项常规先决条件,包括获得相关法院批准、监管机构核准,以及完成下述款项的支付:(a)重组对价;(b)同意费;(c)紫光芯盛相关费用及实报实销开支;(d)受托人及代理人的费用与开支。

在重组生效日落地、符合英属维尔京群岛适用法律及履行清算人法定义务等前提下,凭借其在有担保债券相关文件项下享有的代位求偿权,担保人预计将成为紫光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处于清算状态)的最大债权人。

清算人将继续与担保人、债券持有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开展建设性沟通,推进本次有担保债券重组事宜,力争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尽快完成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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