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地产:无法按期支付仲裁裁决的1亿元款项,截止去年年底逾期债务本金达63.53亿元
久期财经讯,1月5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方圆地产”)发布关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
近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收到关于第一申请人某公司、第二申请人某公司与第一被申请人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十一个被申请人的(2023)沪仲案字第5671号仲裁案件的<<裁决书>>,裁决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被申请人向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返还诚意金人民币100,000,000元,并以人民币10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的标准支付利息人民币24,263,010元(自2021年3月25日起计算至2023年4月1日)。
公司流动性阶段性紧张,公司无法在仲裁裁决书约定的日期内支付上述款项,会导致债务逾期,截止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层面未经审计的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金额63.53亿元(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公开市场债券等),对外担保层面涉及的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累计14.48亿元。
上述仲裁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及各方将与债权人积极协商通过多种方式化解债务风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