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城(01668.HK)透过债务偿还安排实行整体债务重组
华南城(01668)发布公告,自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发布公告以来,本公司在与境外债权人及其他持份者的对话方面取得了进展。相关讨论旨在制定一个可行的整体解决方案,以解决本公司无力偿还境外债务的情况;建立可持续的资本结构和稳定的经营环境,以支持集团业务在中长期内的复苏;以及满足联交所于复牌指引中的规定,以恢复本公司股票的交易。
拟议初步条款旨在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最大化公司债权人的债权回收,同时保留集团持续性经营的能力。具体而言,拟议初步条款将让债权人的债权在重组后能够保留任何现有信贷支持;就债权人将转换为股权的债务而言,使债权人能够受益于短期的流动性和本公司潜在的股权增值;以及透过经协商的现金归集安排,使境外债权人能够受益于集团销售特定境内项目的收益。
假如整体债务重组未能按照拟议初步条款实施,或者根本未能实施,则存在清盘人可能需要考虑以拆分方式对集团资产采取其他追偿措施的重大风险。此举或会导致集团境内业务的不稳定,并对本公司境外债权人的追偿时间和结果带来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拟议初步条款,整体债务重组的范围将适用于本公司发行或担保的债务、本公司的其他债务和责任,以及针对本公司已宣布但尚未支付的股息的索赔。
本公司拟依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3部,透过债务偿还安排实行整体债务重组(该安排)。如本公司及其顾问认为必要或适宜,本公司亦可能透过其他相关司法管辖区的同步或类似程序或安排,以实施全部或部分的整体债务重组。
若该安排获得香港法院批准,清盘人拟向香港法院申请永久中止于2025年8月11日对本公司作出的清盘令。若清盘令获得永久中止,本公司将不再处于清盘状态,并可恢复持续经营的能力。
本公司拟实施一项管理层激励计划(该激励计划),用以留任对集团持续营运起关键作用的重要管理人员,并激励该等人员以最大程度提升集团重组后业绩的方式管理本公司。根据该激励计划,在满足与本公司业绩挂鈎的若干条件的前提下,相关人员可获发本公司最多10%的普通股(按完全稀释后的股份计算,并已考虑如上所述拟通过发行本公司新普通股的方式,解决债权人的部分负债本金及利息)。该激励计划的实施须符合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要求,并须获得股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