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地产集团:“H20碧地4”等9只债券合计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为4.5亿元人民币,兑付日为4月2日
久期财经讯,2月24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碧桂园地产集团”)发布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购回实施公告。
一、本次购回实施办法
合计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450,000,000 元人民币。
标的债券于 2025 年内分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本期债券整体重组的议案》(各标的债券涉及的《关于本期债券整体重组的议案》以下合称或单称“《重组议案》”)。根据《重组议案》的约定,本次购回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450,000,000 元人民币(以下简称“购回总金额”)。
购回登记期:2026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仅限交易日)。
购回资金兑付日:2026 年 4 月 2 日。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登记购回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已进行购回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回售撤销模块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购回撤销业务。
二、拟购回标的债券具体购回方案
重组主体拟对 9 笔标的债券进行购回,合计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为 4.5 亿元人民币,购回方案详情如下:

购回登记期:2026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仅限交易日)。
购回撤销期:2026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仅限交易日)。
购回资金兑付日:2026 年 4 月 2 日。
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450,000,000 元人民币。
三、购回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购回资金兑付。 本公司将在本次购回资金兑付日前 2 个交易日将本期债券的购回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购回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 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本期债券购回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