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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多项股权被继续冻结三年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6-03-05 16:55

久期财经讯,3月5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泛海控股”)发布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被告名称: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

被告名称: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海控股”)

被告名称:卢志强

2020年3月,武汉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30.66亿元,尚欠本金30.46亿元。担保方式为武汉公司名下土地抵押、泛海控股及卢志强先生保证担保。因武汉公司未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向北京金融法院对武汉公司等提起诉讼。

二、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6年3月4日,公司收到子公司上报的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2024)京74执12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北京金融法院继续冻结公司持有的泛海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90%(对应出资额为18000万元)的股权、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对应出资额为500000万元)的股权、泛海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对应出资额为100000万元)的股权、民生金服控股有限公司100%(对应出资额为500000万元)的股权及由上述公司持有股权产生的收益。冻结期间,不得为公司办理股权转移、质押等手续;若对应股权产生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不得向公司支付,并立即向北京金融法院报告。冻结期限为三年。

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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