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武汉子公司与上海臻岩、信达金租合同纠纷涉案土地均续封三年
久期财经讯,3月23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泛海控股”)收到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公司”)报告,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向武汉公司出具了(2023)鄂01执1627号之四《执行裁定书》、(2023)鄂01执恢43号之八《执行裁定书》。
(一)上海臻岩合同纠纷
上海臻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臻岩”)此前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诉至武汉中院,并查封、冻结了公司部分资产。后武汉中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并根据上海臻岩申请对本案立案执行。
(2023)鄂01执1627号之四《执行裁定书》
因查封期限届满,申请执行人上海臻岩向武汉中院申请再次查封,武汉中院裁定查封被执行人武汉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场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5928号,面积:114387.97平方米],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信达金租合同纠纷
2018年7月,武汉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广公司”)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租”)申请融资17.90亿元。由于上述融资未能按期清偿完毕,信达金租向武汉中院申请执行,武汉中院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武汉公司以及城广公司名下部分资产,后申请执行人由信达金租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
(2023)鄂01执恢43号之八《执行裁定书》
因查封期限即将届满,申请执行人信达资产向武汉中院申请继续查封,武汉中院裁定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武汉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机场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9060号),继续查封期限为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