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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600803.SH):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02688.HK)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6-03-25 10:12

久期财经讯,3月24日,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奥股份”,600803.SH)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688.HK)(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新奥股份拟以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香港”)作为要约人,在先决条件达成后,向计划股东(指持有除新能香港持有的新奥能源股份外,所有新奥能源已发行或在计划登记日前可能发行的股份的股东)提出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能源”)的方案,并向新奥能源购股权持有人提出购股权要约。该私有化方案将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实行。

协议安排生效后,计划股东将获得新奥股份新发行的H股股份及新能香港作出的现金付款作为私有化对价,每1股计划股份可以获得新奥股份新发行的2.9427股H股股份以及新能香港以现金方式按照24.50港元/股支付现金付款。

协议安排生效后,持有行权价为40.34港元的购股权并有效接纳购股权要约的持有人,每1份购股权将获得39.66港元现金作为购股权要约对价;持有行权价为76.36港元的购股权并有效接纳购股权要约的持有人,每1份购股权将获得3.64港元现金作为购股权要约对价。

本次交易以实现新奥能源退市为目的。协议安排生效后,新奥能源将成为新能香港全资子公司,并从联交所退市;新奥股份将通过介绍上市方式在联交所主板上市;计划股东将成为新奥股份H股股东。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25)230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完成国家发改委备案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收到河北省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1300202500214号),本次交易已完成商务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完成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目前公司正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相关备案。

本次事项尚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后续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按需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次重组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奥能源将由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不会发生变化。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提升产业链融合深度,增强全面业务协同,促进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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