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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房地产集团:涉中融信托合同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偿还本息超6.5亿元

作者:贾可凡 | 查看PDF原文 2026-03-30 09:59

久期财经讯,3月27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创房地产集团”)发布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诉讼原告: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

被告:沈阳元里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元里公司”)、融创房地产、融创华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华北公司”)、沈阳维世金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维世金泰公司”)、河南融创昱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融创昱颉公司”)。

案由:合同纠纷。

一审判决情况:

1、被告偿还中融信托本金569,844,000元及利息84,189,587.73元。

2、被告支付中融信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69,844,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并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第2.3.4条约定的清偿顺序扣除已经清偿的11,512,000元)以及律师费。

3、如被告不履行第一、二项债务时,则中融信托有权对融创华北公司持有的沈阳元里公司30%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如被告不履行第一、二项债务时,则中融信托有权以沈阳维世金泰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审判决情况: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诉讼事项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机构和债权人等进行沟通与协商,努力制定和落实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及考虑寻求整体化解方案,争取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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