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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房地产集团:子公司广州万达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涉案金额约989万元

作者:梁嘉雯 | 查看PDF原文 2026-04-02 09:55

久期财经讯,4月1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创房地产集团”)发布关于重要子公司被申请破产的公告。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房地产”、“公司”或“发行人”)子公司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达”)涉及被申请破产情况如下:

中煤江南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江南”)与广州万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114民初602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广州万达未能向中煤公司支付9,890,732.25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中煤江南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5)粤0114执7747号】。执行过程中,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经查控未发现万达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5日作出(2025)粵0114执774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中煤江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2款“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之规定,以广州万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资不抵债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广州万达破产清算。

目前法院尚未裁定受理广州万达破产申请。广州万达将向法院提出不符合破产清算情形的异议申请,法院将召开听证会。

公司日常管理、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目前并未受到上述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情况的影响。针对上述破产事项,广州万达将向法院提出不符合破产清算情形的异议申请。预计上述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在执行的公司债券重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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