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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02202.HK):“23万科MTN001”已完成调整本息兑付安排要素变更

作者:梁嘉雯 | 查看PDF原文 2026-04-23 10:22

久期财经讯,4月22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科企业”,02202.HK)发布关于“23万科MTN001”要素变更的公告。

经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持有人审议通过了“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调整的议案”。

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调整“23万科MTN001”本息兑付安排,本期中期票据已于2026年4月23日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要素变更。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要素变更情况如下:

1.固定兑付安排

如本议案表决通过,对于参加本次持有人会议且表决同意本议案的每个持有人账户,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到期日实施10万元的兑付(即“固定兑付安排”)。

如持有人账户在固定兑付安排支付日实际持有本金较债权登记日有所变动,则按照孰低适用上述安排。本议案下文第2条所述的本金兑付额度在计算时需先扣除通过固定兑付安排兑付的本金。

2.调整本金兑付和支付安排

如本议案表决通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到期日兑付本期中期票据本金(扣除已通过固定兑付安排兑付的本金,如有)的40%,剩余60%的本金展期一年,具体到期日为2027年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3.未付及新增利息兑付调整和支付安排

如本议案表决通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到期日支付本期中期票据到期应付6220万元利息。

展期期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7年4月23日)本期中期票据剩余60%的本金票面利率维持不变,即按照3.11%计息,展期期间的新增利息随剩余本金的兑付一同支付,即利随本清(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二、增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增信保障措施

本次会议的议案一已生效执行,发行人将按承诺为本期中期票据未付本息,提供发行人直接或通过集团公司内下属公司问接持有的对下列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渭南中万逸景置业有限公司、廊坊市孔雀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恒源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与发行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签署相关增信质押担保协议及办理增信质押担保登记所需的其他协议(如需),根据增信质押担保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增信质押担保登记手续,债券持有人同意授权发行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增信质押担保协议及办理增信质押担保登记手续。发行人承诺,如发行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部分增信资产质押等增信保障措施相关手续,发行人将提供与该增信资产担保效力等同的其他增信资产予以替代。

为有效推进增信措施落实,若本议案获得通过,发行人承诺协调和保证相关主体于本议案获表决通过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与债权代理人签署、办理相关增信担保手续。否则按照持有人会议机制,有权召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可通过召开持有人会议方式宣布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立即到期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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