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地产:下属公司涉行政赔偿纠纷被起诉,判令赔偿约1710万元本息
久期财经讯,4月24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方圆地产”)发布关于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
近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下属公司广州方圆乐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乐成”)收到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送达文件,获悉张锦添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纠纷进行起诉,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大井经济联合社、广州乐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案号为(2026)粤7101行赔初9号。
诉讼请求为:
1、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南黄府赔决【2025】2号《行政赔偿决定书》;
2、判令被告按照赔偿清单作出赔偿,赔偿原告15,864,159.5元及利息1,236,082.428元(以15,864,159.5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2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9月1日),以司法鉴定评估为准;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被告违法行为造成的惩罚性赔偿15,864,159.50元;
4、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