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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中国控股(01233.HK):同意征求截止日期延至6月15日

作者:陈水水 | 查看PDF原文 2026-05-18 10:08

久期财经讯,5月15日,时代中国控股有限公司(Times China Holdings Limited,简称“时代中国控股”,01233.HK)发布延长同意征求电子同意截止日期和投票截止日期公告。

电子同意截止日期和投票截止日期的延长以及指示性时间表的更新

根据同意征求备忘录的规定,公司保留延长电子同意截止日期和投票截止日期、终止同意征求或以其他方式修改同意征求条款的权利。为了给债券持有人更多时间提交其针对本次同意征求的同意指示,公司特此宣布,自即日起,将电子同意截止日期和投票截止日期分别从2026年5月15日下午4:00(伦敦时间)(即“原电子同意截止日期”和“原投票截止日期”)进一步延长至2026年6月15日下午4:00(伦敦时间)(即“电子同意截止日期”和“投票截止日期”,该等日期将取代同意征求备忘录中的原电子同意截止日期和原投票截止日期),前述延长及调整均依据同意征求备忘录的条款进行。

更新时间表

同意征求公布时间:2026年3月23日

电子同意截止日期:2026年6月15日下午4:00(伦敦时间)

投票截止日期:2026年6月15日下午4:00(伦敦时间)

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6月17日下午

结果公布日期:尽快公布

修订生效日期:尽快公布

签署公布日期:尽快公布

提醒与说明

公司谨向所有已有效提交同意指示以支持公司的债券持有人表示衷心感谢,并鼓励尚未提交同意指示的债券持有人尽快提交。

公司希望提醒合格债券持有人,任何有效提交的同意指示均应被视为构成该合格债券持有人的不可撤销承诺,即其自身应避免、且不得采取,并应被视为构成向相关受托人及抵押代理人(定义见信托契据)发出的指示,要求其避免、不得采取,且若已就任何特定违约事件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则应停止并撤回基于任何特定违约事件而根据任何债券文件提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强制执行行动。

除本公告所载的修改及说明外,同意征求备忘录中规定的同意征求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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