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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远洋控股集团:“15远洋03”等9只债券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为8亿元人民币,兑付日为8月11日

作者:梁嘉雯 | 查看PDF原文 2026-06-23 15:38

久期财经讯,6月23日,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远洋控股集团”)发布关于“15 远洋03”债券购回实施公告。

一、本次购回实施办法

1、合计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800,000,000元人民币。

2、购回登记期: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27日(仅限交易日)。

3、购回资金兑付日:2026年8月11日。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为登记购回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4、购回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用于本次购回,在购回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回售申报模块进行购回申报。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购回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购回申报(限购回登记期内)。

5、选择购回的投资者须于购回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购回登记手续则视为投资者自动放弃本次购回要约,继续持有相关债券。相关购回主体购回部分债券将及时予以注销。

6、已进行购回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27日(仅限交易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回售撤销模块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购回撤销业务。

7、分配方案:购回登记期内,若标的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各标的债券申报数量×各标的债券购回净价)之和(以下简称“购回申报总金额”)不高于购回总金额,则标的债券持有人的申报全部获配;若购回申报总金额高于购回总金额,将根据购回总金额及购回申报总金额确定分配比例(精确到0.01%),并按照等比例原则确定每一位已申报的标的债券持有人获配的购回金额(如存在尾数不满一手的情况,则采取舍尾取整的方式计算),不同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最终获配比例可能不同。未成交的登记购回债券将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提出撤销申请。

二、拟购回标的债券具体购回方案

购回方拟对 9 只标的债券进行购回,合计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为 800,000,000 元人民币,购回方案详情如下:

image.png

购回登记期:2026 年 6 月 30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仅限交易日)

购回撤销期:2026 年 6 月 30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仅限交易日)

购回资金兑付日:2026 年 8 月 11 日

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800,000,000 元人民币

购回登记期内,若标的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各标的债券申报数量×各标的债券购回净价)之和(以下简称“购回申报总金额”)不高于购回总金额,则标的债券持有人的申报全部获配;若购回申报总金额高于购回总金额,将根据购回总金额及购回申报总金额确定分配比例(精确到0.01%),并按照等比例原则确定每一位已申报的标的债券持有人获配的购回金额(如存在尾数不满一手的情况,则采取舍尾取整的方式计算),不同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最终获配比例可能不同。未成交的登记购回债券将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提出撤销申请。

本期债券购回价格:20元/张。以一手为一个购回单位,即购回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10张)。

购回价格的确定机制及其合理性:本期债券购回价格为20元/张,根据本期债券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按照本次债券购回资金到账日剩余本金100元/张×20%=20元/张。

本公司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购回资金兑付。本公司或指定主体将在本次购回资金兑付日前 2 个交易日将本次购回资金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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