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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收到北京二中院《执行通知书》,涉及民生证券1.96亿股股份仲裁案恢复执行

作者:王之昀 | 查看PDF原文 2026-06-26 18:04

久期财经讯,6月26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泛海控股”)发布关于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2026年6月25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二中院”)作出的(2026)京02执恢272号《执行通知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前期杨延良(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卢志强未按照各方于2020年12月25日签订的《谅解备忘录》的约定办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1.96亿股股份(对应股权转让款3亿元)交割手续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公司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等相关款项。后杨延良向北京市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二中院依法立案执行。2024年6月1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二中院送达的《结案通知书》,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2023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杨延良以公司所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被司法拍卖,致使《谅解备忘录》无法履行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再次提出仲裁申请。上海仲裁委员会就本次仲裁作出(2023)沪仲案字第1410号裁决书。后杨延良向北京市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二中院于2024年2月1日立案执行。2024年7月3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二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3)沪仲案字第1410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北京市二中院依照有关规定决定,限公司在收到本执行通知书后立即按照(2023)沪仲案字第1410号裁决书仲裁裁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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