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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控股子公司南京恒祥被法院启动预重整程序

作者:王之昀 | 查看PDF原文 2026-11-05 16:02

久期财经讯,11月5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禾集团”)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

一、法院决定对控股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6年11月3日获悉子公司南京恒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恒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决定书》(2026)苏0115破申57号。申请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振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振益”)以南京恒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和可行性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南京恒祥进行预重整。恒祥公司的债权人均认为恒祥公司具有重整价值及可行性,属地政府亦表示支持,同意恒祥公司预重整。为挽救危困企业、维护债权人等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南京恒祥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担任南京恒祥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周毅律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南京恒祥日常经营活动保持正常。南京恒祥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等工作,有利于与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协商研究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效率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成功率。预重整期间,南京恒祥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因债权申报情况、重整方案尚不确定,本次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暂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结合南京恒祥预重整及后续重整的具体实施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请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法院决定对南京恒祥启动预重整程序,尚不代表南京恒祥进入重整程序,南京恒祥后续是否能够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6年9月30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及其并表公司逾期的有息总负债本金余额为664.98亿元,其中非标债务已逾期贷款本金余额453.14亿元,境内公司债(含中期票据)本金余额104.16亿元,境外美元债本金余额107.68亿元(按2026年9月30日美元中间价6.7351折算)。以上债务情况数据未经审计,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债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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