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信:维持东旭光电(000413.SZ)主体信用等级“C”
久期财经讯,12月3日,中诚信发布公告称,维持东旭光电(000413.SZ)的主体信用等级为C,维持“16东旭光电 MTN001A”的债项信用等级为C,维持“16东旭光电MTN001B”的债项信用等级为BB,将“16东旭光电MTN002”的债项信用等级由CC下调至C,同时将“16东旭光电MTN001B”的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此外,久期财经了解到,联合评级公告称,将东旭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BBB”,同时将东旭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多只债券债项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BBB”,并继续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多只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列入可能下调信用等级的评级观察名单。
12月2日,东旭光电发布《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和回售部分本金的公告》称,“16 东旭光电 MTN002”应于2019年12月2日付息及回售部分本金兑付,由于流动性紧张,截至到期付息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16 东旭光电 MTN002”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和回售部分本金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