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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发行4只合计70亿人民币高级债券,息票率分别为2.15%、2.20%、2.33%和2.50%

作者:梁嘉雯 2024-08-09 09:10

久期财经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简称“深圳市政府”)在港发行4只Reg S、以人民币计价的高级无抵押债券。(PRICED)

条款如下:

发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预期发行评级:无评级

类型:固定利率、高级无抵押债券

发行规则:Reg S

发行规模:9亿人民币 | 27亿人民币 | 24亿人民币 | 10亿人民币

期限:2年期 | 3年期 | 5年期 | 10年期

初始指导价:2.55%区域 | 2.60%区域 | 2.70%区域 | 2.85%区域

最终指导价:2.15% | 2.20% | 2.33% | 2.50%

息票率:2.15% | 2.20% | 2.33% | 2.50%

收益率:2.15% | 2.20% | 2.33% | 2.50%

发行价格:100 | 100 | 100 | 100

交割日:2024年8月15日

到期日:2026年8月15日 | 2027年8月15日 | 2029年8月15日 | 2034年8月15日

资金用途:1.发行2年期债券的净收益将根据绿色、蓝色、社会和可持续发展融资框架,用于为合格的社会项目融资;2.发行3年期债券的净收益将根据绿色、蓝色、社会和可持续发展融资框架,用于为以低碳城市为主题的合格绿色项目进行融资;3.发行5年期债券发行的净收益将由发行人用于政府用途;4.发行10年期债券的净收益将根据绿色、蓝色、社会和可持续发展融资框架,用于为合格的可持续发展项目进行融资。

其他条款:港交所上市;最小面额/增量为100万人民币/1万人民币;香港特区法

认证:香港品质保证局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认证计划(发行前阶段认证)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中国银行、中金公司、汇丰银行、建银亚洲、交通银行

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农业银行香港分行、招商永隆银行、工银亚洲、民生银行香港分行、兴业银行香港分行、浙商银行香港分行、信银资本、平证证券(香港)、摩根大通、花旗集团、浦发银行香港分行、中信证券、渣打银行、瑞穗证券、国泰君安国际、摩根士丹利、海通国际、国信证券(香港)、申万宏源(香港)、星展银行、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河国际

B&D:中国银行香港

绿色、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结构顾问:中国银行

可持续债券存续期顾问:中金公司

清算机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连接欧洲清算银行/明讯银行

ISIN:HK0001045761 | HK0001045779 | HK0001045787 | HK000104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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