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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银通资产经投发布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吴佳琳 2024-10-10 15:48

久期财经讯,10月10日,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宿州银通资产经投”)发布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具体公告如下:

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债承销商(全球协调人)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X2024-049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债承销商(全球协调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81号广发大厦27楼

中标(成交)金额:年化服务费率2.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债承销商(全球协调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债承销商(全球协调人)服务项目,发行规模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等值),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服务内容主要为:中标人担任发债项目全球协调人的角色,主要配合完成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和其他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的审阅;为招标人推荐相关专业中介机构,并组建项目团队,协调整个执行程序及其他中介机构,并明确各中介机构的职责,准备中介机构所需资料,制作撰写相关材料,跟进各中介进度及存在问题;尽职调查(公司业务及财务方面);审阅和评估相关发行文件内容,就拟发行债券的交易结构、发行规模、利率、定价、到期日、时间节点和交易结构等提供指导,就债券发行拟定契约/条款和其他相关交易文件进行谈判和讨论;联系潜在投资者,就交易的营销提供指导,并且协助准备给潜在投资者的适当的陈述说明;准备路演推介材料、协调路演行程安排;簿记建档、定价、配售债券、售后市场支持;协助完成海外资金回流的登记和备案等承销商及全球协调人相关服务职能工作。中标人统筹协调,履行协助招标人尽职调查、销售推介、路演安排及监管沟通与备案等相关职责。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履约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江(组长)、刘浩、张浩、李斌、马岩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标准*72%收取;

收费金额:31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联系方式:13721163813、1825579597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绿洲嘉园D10号

联系方式:0557-3960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

联系方式: 13721163813、18255795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工、刘工

电  话: 13721163813、1825579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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