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控股: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延长至8月23日
久期财经讯,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华联控股”)发布关于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2年8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2023年4月14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六家公司(以下合称“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4年2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2)京01破199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2025年2月23日北京一中院裁定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8月23日。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开展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并按重整计划的安排有序向债券持有人进行债权清偿。
公司将保持与持有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密切沟通,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后续将稳步推进执行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