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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惠:已完成与原山东发展吸收合并,存续债务融资工具由合并后主体承继

作者:郑梦霄 | 查看PDF原文 2025-06-25 16:23

久期财经讯,6月25日,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国惠”)发布关于战略重组进展暨原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销、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债务融资工具承继事项的公告。

关于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国惠”)与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山东发展”)实施的战略重组进展事宜(“本次合并”),由山东国惠吸收合并原山东发展,吸收合并完成后山东国惠更名为“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山东发展”)继续存续,原山东发展注销。

2025年6月23日,山东国惠与原山东发展签署了《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交割确认书》,本次合并的交割日为2025年6月23日,自2025年6月23日,本次合并予以交割,双方按照《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约定办理具体交割事项。根据上述协议,自交割日起新山东发展依法承继本次合并双方原所享有全部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债权、债务、业务、权益、人员、资质等,并依法继续存续经营。原山东发展已于2025年6月24日完成注销手续。

自本次合并交割日起,山东国惠和原山东发展作为发行主体已发行且尚在存续期内的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存续债务融资工具”)由新山东发展承继,债务主体分别由山东国惠、原山东发展变更为新山东发展。

上述事项对于存续债务融资工具的偿付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存续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新山东发展将按照原条款和条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兑付兑息等发行人所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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