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普:授予中国银行(欧洲)“A-”长期发行人信用评级,展望“稳定”
久期财经讯,7月4日,标普授予中国银行(欧洲)有限公司(Bank of China (Europe) S.A.,简称“中国银行(欧洲)”)“A-”长期发行人信用评级和“A-2”短期发行人信用评级,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China Limited,简称“中国银行”,03988.HK,601988.SH)信用状况(GCP)低一个子级。评级展望稳定,与中国银行保持一致。
持有全牌照银行资质(full banking license)的中国银行(欧洲)与中国银行卢森堡分行采用“双牌照-同一团队”运营模式。两家机构作为中国银行在欧洲的单一枢纽开展业务,员工团队合署办公,资源通过服务层级协议实现共享。标普认为中国银行(欧洲)与母公司中国银行在所有关键职能领域均呈现近乎一体化的紧密联系,前中后台、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技术、合规及反洗钱等职能均实现服务共享。
标普对中国银行承诺向中国银行(欧洲)提供运营支持持正面看法。该集团已承诺在必要时向中国银行(欧洲)提供偿付能力与流动性双重支持,具体通过资本注入、留存收益及不可撤销流动性便利等方式实现。集团还为中国银行(欧洲)的债务发行工具、部分公司存款及贷款组合提供担保。
中国银行(欧洲)作为中国银行在欧洲的核心枢纽,其专注于商业银行业务。作为集团全球化战略的一部分,该机构被确立为集团在欧洲的总部,旨在加强中欧市场间的联系。中国银行(欧洲)与母公司协同服务跨境客户群体,成为连接中国内地与欧洲业务的桥梁,其贷款组合主要面向在欧经营的大型中资及欧洲企业。
标普认为中国银行(欧洲)对中国银行具有高度战略价值。基于其与母公司在运营和业务上的紧密联系,标普认为母公司剥离中国银行(欧洲)的可能性极低,且在绝大多数可预见情况下都将获得强力支持。
欧洲市场对中国银行的重要性与日俱增,进一步凸显中国银行(欧洲)的战略地位。尽管规模相对有限,欧洲已成为中国银行仅次于核心亚太地区的第二大市场,且业务量持续增长。因此标普认为在必要时,中国银行(欧洲)将通过母公司间接获得中国政府支持,这与其他中国银行子公司的评级考量一致。作为独立实体,中国银行(欧洲)规模较为有限——2023年总资产108亿欧元,净利润9670万欧元。若合并计算卢森堡分行,2023年总资产达311亿欧元,合计净利润1.664亿欧元。相较中国银行,上述两家实体合计资产仅占集团0.75%,净利润贡献率为0.52%。过去五年间,中国银行(欧洲)始终保持盈利并维持充足资本缓冲,同时展现出审慎的风险偏好。
中国银行(欧洲)的稳定评级展望与母公司同步,反映标普认为该行将保持战略核心地位,并在几乎所有可预见情况下获得母公司的及时支持。
若下调中国银行评级或中国政府对其海外业务支持减弱,标普可能相应下调中国银行(欧洲)评级。若上调母公司评级,标普亦可能同步调整中国银行(欧洲)评级。